虚报支出套现难逃审计透视——某市某局局长经济责任审计查出贪污案例
发布时间:2016-07-11   浏览次数:3363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网站)

201210月,某市审计局根据年度审计计划的安排对某市某局局长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在审计中发现该局财务管理混乱,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到位,会计与出纳没有建立制约关系,导致该局财务账的银行存款支出与实际报销票据金额之间的差额累计高达301,870.50元。涉嫌贪污的李某等4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初步审计 发现蹊跷

审计组对某市某局进行了审前调查,看到该局的各项规章制度汇编成册,账簿和凭证装订整齐,得到的初步印象是该局的内控制度比较健全。根据情况,审计组将该项目的审计时段定为200911日至2012930日,审计重点是该局局长任期内单位内部各方面决策、执行、控制制度的情况,收支管理的情况以及相关的经济往来事项。

审计人员在分析审前调查已掌握资料的基础上,通过计算机现场审计实施系统(AO)按所需科目筛选出目标数据,并结合传统的分析性复核、审阅法、核对法、查询法、监盘法等审计技术方法开展审计工作。由于该局从20049月挂牌成立后一直没有接受过审计,财务收支情况缺乏严格的监督,审计人员初步审计就发现该局账面资金的使用虽然没有明显的异常情况,但是大额的资金流动较多,而且主要表现为现金支出,其中的一笔就高达20万元。这种不合常规的支付方式加大了审计人员核实资金流向的难度,同时也引起了审计人员的注意。

匿名举报 引来疑点

在审计人员对大量的现金流动产生疑问时,一封匿名举报信转到了审计人员手中。举报信反映,该局领导利用各种手段大肆侵吞公款,近年来办公场所的几项局部修整工程就出现多报的现象。举报信还提醒审计人员要查看报账金额较大、报账次数较多的几个人的账目。俗话说:“无风不起浪”。审计人员顿时感到责任重大,希望根据举报信提供的线索,挖掘出该局存在问题,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由于审计年份较长、资料较多,审计人员决定采取抽样检查的方法,先摸摸情况。审计人员在抽查凭证过程中不经意地发现了一个常被忽略的问题——会计凭证记账的金额居然与所附原始凭证标明的金额不符。为证实此种情况是否属于偶然,审计人员进一步扩大了该局支出报账数据的检查范围,发现该局机关记账凭证及其所附的现金支出报批单、差旅费报销单列示的金额与原始凭证标明的金额之间的差额共计38,796.6元,在抽查“暂付款”科目列支该局所辖县级分局的费用时也发现记账凭证列示金额与所附原始凭证标明金额相差共计223,073.90元。面对这大额的报账数大于实际支出数,审计人员判断这种情况绝非偶然,很有可能是一个财务“黑洞”。那么这个巨大差额261,870.50元究竟到哪里去了?

抓住线索 追踪到底

为揭示该局财务“黑洞”的真面目,审计人员决定从支出源头开始检查资金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在抽查会计凭证中,审计人员发现该局20113月的某日转账30000元至某石油公司,无购物发票,也无领导审批手续,仅凭一张银行转账单就直接列作支出。后来,在这个月再次出现该局提取现金30000元支付给某石油公司的情况。在一个月内,该局向某石油公司支付了60000元货款,却只有30000元的发票。

出于职业敏感,审计人员决定集中精力将所有会计凭证和原始凭证进行详细核查。他们发现在延伸审计的年度中也同样存在这种情况。面对新的线索,审计人员士气大振。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审计组经过讨论决定兵分两路:两名同志继续整理汇总财务收支审计情况,另两名同志则到某石油公司开展延伸调查。

审计人员前往某石油公司要求调查该局的石油充值记录时,该公司主管人员却以涉及商业秘密的理由拒绝提供。审计人员向对方表示将严格遵守审计法有关保密的规定,调查该局的石油充值记录并非刻意打探某石油公司的商业秘密,而是追踪财政资金去向的实际需要。

在审计人员依法耐心的说服下,该公司主管人员只好配合审计工作。审计人员根据某石油公司提供的该局购油情况,查出该局20097月、20113月在某石油公司只购买了10000元、30000元的汽油,却共计报账80000元,使用重复报账的方式套取了现金40000元。

采用同样的审计方法,审计人员查出该局在其他年度也存在虚报支出套取现金的严重违法行为,金额超过30万元。

查明真相 移送处理

审计人员虽已解开购油等一系列谜团,但还不足以锁定违法犯罪分子。因此,审计人员找到了最清楚资金的来龙去脉当时的出纳陈某。陈某辩解,李某当时是会计又是科长,自己只是按照上级的要求执行,并没有多问原由;财务印鉴由出纳保管,财务公章、法人公章由办公室保管,每张支票必须盖上财务印鉴、财务公章、法人公章才有效,管公章的人从来都不问原由就盖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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